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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部三階段 採認大陸學歷近百所

【聯合報╱記者薛荷玉/台北報導】 2009.12.0803:32am

台灣承認中國大學學歷 在大陸就讀研究所也可以擁有台灣承認學歷

 

教育部在選後加速推動陸生來台及採認大陸學歷政策;昨天宣布開放採認大陸大學學歷的第二、三階段名單草案,最終採認大陸的大學及研究生院約近百所;若順利,陸生可望明年七月以大陸高考成績申請台灣的大學,九月入學。

 

台灣初期承認大陸985工程39所大學中,扣掉中國人民解放軍國防科學技術大學,再加上北京體育大學、中央音樂學院和中央美術學院,總共41所。

 

教育部採認大陸學歷第一階段名單(41校):

 

北京大學

清華大學

中國人民大學

北京理工大學

北京師範大學

中國農業大學

北京航空航天大學

南開大學

天津大學

東北大學

大連理工大學

吉林大學

哈爾濱工業大學

同濟大學

上海交通大學

華東師範大學

復旦大學

南京大學

東南大學

浙江大學

中國科學技術大學

廈門大學

山東大學

中國海洋大學

武漢大學

華中科技大學

湖南大學

中南大學

中山大學

華南理工大學

四川大學

電子科技大學

重慶大學

西安交通大學

西北工業大學

西北農林科技大學

蘭州大學

北京體育大學

中央音樂學院

中央美術學院

廈門大學

 

快看看您心目中的大學有無上榜!

 

 

教育部已在上月公布:

第一階段共採認四十一所大學。

 

第二階段擬開放名單以五十五所研究生院為主,但扣除已列入第一階段名單部分,實際增加的只有北京科技大學研究生院等十九所;其中的中國協和醫科大學研究生院、第二及第四軍醫大學研究生院的醫事、軍警相關科系仍不予採認,其他科系則採認。

 

第三階段則開放「二一一工程」的一一二所大學,扣除第一、第二階段名單重複部分後,實際上新增大學為卅五所。

據了解,教育部將在第一階段實施二年後,再考慮進入第二階段的採認。

 

大陸學歷採認是否溯及既往?教育部目前規畫兩案,甲案「予以追溯」,並以追溯自民國八十六年為最適方案;乙案「不予追溯」,但在一定期限,如民國八十一年兩岸關係條例通過後,就讀開放名單內大學的台生,可經學歷甄試,取得同等學力證明。

 

在開放陸生來台部分,預計明年八月第一批陸生即可登台,總量限制為二千人,一半分配在大學,另一半在技專;每校招收陸生人數不可超過該校人數百分之二,但離島地區可望以專案申請增額,如金門技術學院、銘傳大學金門分校及澎湖科大,即可透過小三通,多招陸生。

 

教育部高教司科長廖高賢表示,陸生可在開學前一個月來台,居留證核發每次二年為限,期滿重申請,可再延二年;畢業或休學、退學後一個月內必須離開台灣。

 

若陸生故意延畢,或因為懷孕、分娩、撫育三歲以下子女(未與台籍配偶結婚者)而要求延長修業年限怎麼辦?教育部表示,學校必須把關,避免陸生惡意滯留。

 

教育部將針對陸生來台及大陸學歷採認辦法草案,自本周四起在各地召開十七場公聽會。

資料來源:【2009/12/08 聯合報】@ http://udn.com/

http://udn.com/NEWS/MAINLAND/MAI1/529546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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