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部三階段 採認大陸學歷近百所
【聯合報╱記者薛荷玉/台北報導】 2009.12.0803:32am
台灣承認中國大學學歷 在大陸就讀研究所也可以擁有台灣承認學歷
教育部在選後加速推動陸生來台及採認大陸學歷政策;昨天宣布開放採認大陸大學學歷的第二、三階段名單草案,最終採認大陸的大學及研究生院約近百所;若順利,陸生可望明年七月以大陸高考成績申請台灣的大學,九月入學。
台灣初期承認大陸985工程39所大學中,扣掉中國人民解放軍國防科學技術大學,再加上北京體育大學、中央音樂學院和中央美術學院,總共41所。
教育部採認大陸學歷第一階段名單(41校):
北京大學 |
清華大學 |
中國人民大學 |
北京理工大學 |
北京師範大學 |
中國農業大學 |
北京航空航天大學 |
南開大學 |
天津大學 |
東北大學 |
大連理工大學 |
吉林大學 |
哈爾濱工業大學 |
同濟大學 |
上海交通大學 |
華東師範大學 |
復旦大學 |
南京大學 |
東南大學 |
浙江大學 |
中國科學技術大學 |
廈門大學 |
山東大學 |
中國海洋大學 |
武漢大學 |
華中科技大學 |
湖南大學 |
中南大學 |
中山大學 |
華南理工大學 |
四川大學 |
電子科技大學 |
重慶大學 |
西安交通大學 |
西北工業大學 |
西北農林科技大學 |
蘭州大學 |
北京體育大學 |
中央音樂學院 |
中央美術學院 |
廈門大學 |
|
快看看您心目中的大學有無上榜!
教育部已在上月公布:
第一階段共採認四十一所大學。
第二階段擬開放名單以五十五所研究生院為主,但扣除已列入第一階段名單部分,實際增加的只有北京科技大學研究生院等十九所;其中的中國協和醫科大學研究生院、第二及第四軍醫大學研究生院的醫事、軍警相關科系仍不予採認,其他科系則採認。
第三階段則開放「二一一工程」的一一二所大學,扣除第一、第二階段名單重複部分後,實際上新增大學為卅五所。
據了解,教育部將在第一階段實施二年後,再考慮進入第二階段的採認。
大陸學歷採認是否溯及既往?教育部目前規畫兩案,甲案「予以追溯」,並以追溯自民國八十六年為最適方案;乙案「不予追溯」,但在一定期限,如民國八十一年兩岸關係條例通過後,就讀開放名單內大學的台生,可經學歷甄試,取得同等學力證明。
在開放陸生來台部分,預計明年八月第一批陸生即可登台,總量限制為二千人,一半分配在大學,另一半在技專;每校招收陸生人數不可超過該校人數百分之二,但離島地區可望以專案申請增額,如金門技術學院、銘傳大學金門分校及澎湖科大,即可透過小三通,多招陸生。
教育部高教司科長廖高賢表示,陸生可在開學前一個月來台,居留證核發每次二年為限,期滿重申請,可再延二年;畢業或休學、退學後一個月內必須離開台灣。
若陸生故意延畢,或因為懷孕、分娩、撫育三歲以下子女(未與台籍配偶結婚者)而要求延長修業年限怎麼辦?教育部表示,學校必須把關,避免陸生惡意滯留。
教育部將針對陸生來台及大陸學歷採認辦法草案,自本周四起在各地召開十七場公聽會。
資料來源:【2009/12/08 聯合報】@ http://udn.com/
http://udn.com/NEWS/MAINLAND/MAI1/529546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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